秦王嬴政亲自前往邯郸,不是为了安抚民心,不是为了犒劳军士,而是为了杀人报仇。当年,秦王嬴政出生在赵国邯郸,并随母亲赵姬在邯郸生活了9年时间。在当时,秦、赵两国水火不容,而嬴政不仅是秦国人,而且还是秦国王室的后裔,所以不受赵国人待见。此时,秦国灭了赵国,秦王嬴政于是亲自来到邯郸,找出当年与他、与他母家有仇的人,全部活埋。
3、焚书坑儒
“焚书”是指在丞相李斯的建议下,秦始皇下令 让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焚毁。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,天下收藏的《诗》、《书》、诸子百家著作,全都送到地方官那里去一起烧掉。有敢在一起谈论《诗》、《书》的处以死刑并示众,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。官吏如果知道而不举报,以同罪论处。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,处以脸上刺字的黥刑,处以城旦之刑四年,发配边疆,白天防寇,夜晚筑城。所不取缔的,是医药、占卜、种植之类的书。
“坑儒”发生在方士卢生、侯生逃亡之后。秦始皇听说二人逃跑,十分恼怒,下令御吏在咸阳彻查妖言惑众、扰乱民心的方士。可笑而又可悲的是,这些方士出现了狗咬狗的现象,他们辗转告发,你供出我,我供出你,一个供出一个,结果供出了四百六十多人。秦始皇亲自把这些人从名籍上除名,全部活埋在咸阳,以惩戒后人。
对于秦始皇的“焚书坑儒”,历来争论较多。比如秦始皇“焚”的是什么书?有没有把所有的书都“焚”了?秦始皇“坑”的是儒生还是方士?“坑”了多少人?等等,在此,我只想提醒诸位思考一个问题:秦始皇有没有“焚”书和“坑”人?如果有,那么这就是暴行。
4、滥杀无辜
公元前211年,天象异常,有颗陨星坠落在东郡,落地后变为石块, 有人在那块石头上刻了“始皇帝死而土分”几个字。秦始皇听说后,派御史前去挨家挨户查问,但始终没有人认罪。 于是,秦始皇下令把居住在那块石头周围的人全部抓来杀了,焚毁了那块陨石。
另外 有一次,秦皇帝来到梁山宫,从山上看到丞相李斯的随从车马众多,很不赞成。宦官近臣里有人把这件事告诉了李斯。丞相李斯知道秦始皇对此不满,自然赶紧减少了出行的车马数目。秦始皇因此意识到自己的身边有人向李斯泄密,下令查问。经过审问,没有人认罪。 秦始皇于是下令把当时跟随在旁的人都抓了起来,全部杀掉。
除此之外,秦始皇在博浪沙遇刺后,下令大搜捕了十天;在兰池遇到强盗后,下令全国大搜捕二十天等,实际上也是极其扰民的“暴行”。
秦始皇作为一代雄才大略的帝王,被称为千古一帝,为中华民族的统一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,立下了不朽功勋,但同时,我们又不能忽略了秦始皇的种种“暴行”。唯有如此,我们才能客观地看待、评价秦始皇。
(文/至简 “至简点评”读懂历史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